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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建房屋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释义

1。本人提出申请-村社签-土地管理处-小区负责人安排,人员将同村建设用地固定-土地管理处-县国土房管局-土地管理处-楼户。农村住房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严格审查土地使用申请资格和标准。除新村居民点外,原则上只能利用居民点用地和未利用地建房,尽量占用或不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新村居住区内,农村居民宅基地控制标准为每人20-30平方米,每户用地最多不得超过150平方米。3人以下按3人计算,4人按4人计算,5人以上按5人计算。旧房在新房竣工后一个月内拆除,旧宅基地归还集体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居住用地:。居住用地人均面积达到上述标准限值,且原房屋出售、出租后申请居住用地的,除返乡人员外,城镇居民不得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建房。申请自建房屋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负责土地利用预审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局报批;市、县级项目,(初审和现场踏勘时,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局提出申请)。国土资源部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提交标明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地图(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协助)。
    

3。城市(农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农村)规划选址有效意见》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蓝线图或红线图)。建设用地单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利用预审申请报告,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土地的总规模和类型,补充耕地的初步方案。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效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结合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土地利用规划总平面图);已批准的建设项目,提供有效开发改造通知书,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并经发展改革、经济贸易或工业管理部门批准的,应当向其提供有效发展改革的批准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备案类(达到可研深度)建设项目,应设经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中所列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有关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提供规划修改方案和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实施影响评价报告,出具变更听证的有关材料和会议记录。其他文件、证明材料和图纸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交。
    

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拟定的分期实施方案,分期进行土地利用预审。
    

自建房屋用地证有效期
    

土地使用年限最长为70年
    

据市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即开发商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州政府第一次转让了这块地。根据1990年5月19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自建房用地最长使用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又称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又称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土地利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用地:全国统一实施土地利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实施土地利用年限为40年;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利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其他土地利用: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利用年限为50年。如何申请土地使用证:
    

1。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时,应当提交房屋买卖协议书、房屋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应当提交房屋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公证书或者使用人签署的协议书、街道证。
    

3。新建住房的土地登记,应当提交国土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证遗失、损坏的,土地所有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换发土地证,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原土地证,重新发证。
    

5。买卖、继承、赠与的分割,由双方共同办理。委托代理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建房屋需经国土局批准,这一点非常重要。很多自建的房子最终都是违法建设的,但是没有按照流程建设,所以一定要注意。有关更多法律问题,您也可以访问律师网.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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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3: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