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审批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征地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征地审批程序应报省政府批准: 1。自主选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审批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应当向省政府提出实施申请,其他乡镇应当向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市、地级人民政府。 4。验收机关应当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初步审查报告。二是申请用地。 1。单独选址的建设单位应同时向项目所在地的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分批申请用地实施规划。项目所在市县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 3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件、拟用地位置、面积和土地类型、生产投资规模、用地安排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2。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交通、永源等国家重点工程和6.66公顷以上工程进行现场踏勘。4委托土地整理并出具调查通知书。1根据现场调查意见,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进行土地整理调查。2下达现场测量和测量标定任务。(5) 拟定方案(1)建设用地报告说明(包括用地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项目用地安排、征地补偿安置和有偿使用等);(2)农用地转用方案(包括类型、地点、用途等),(3)补充耕地方案(包括补充耕地和补充规划基地)征地方案(包括征地范围、类型、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和各类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人员安置方式等); 5。土地供应方案(包括土地供应方式“划拨”、“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租赁金”、土地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标准和金额等)。一是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并签署意见; 2,逐级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3,按规定缴纳耕地复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7) 批复(一)由有批准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先行审查;(二)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三)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批准权限批复。8落实征地审批通知。赔偿登记。起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需要强调的是,过去的征地程序是先签订征地协议,现在逐步上报,相反,征地协议是审批后与村组签订的。以上内容是对“什么是征地审批程序”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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