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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公告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征地公告的程序是什么?
    

I.征地计划公告流程?
    

1。征地计划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在被征地村组书面公布征地计划。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
    

2。公告的实施
    

被征地地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地情况,并由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公布征地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按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被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以书面形式公告。征用乡(镇)农民集体土地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有关人民政府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应当自征地通知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人为单位,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人民政府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应当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人民政府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报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应当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和验收。举行听证的,还应当附听证笔录。有关人民政府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在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划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后,有权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收支情况,便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进行查询和监督。上述内容是对小编“征地程序公告”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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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