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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临时征地付款协议的注意事项
释义

临时占地是指将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临时用于建设工程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我们在协商中说的是临时占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人有下列权利:(一)承包土地使用权、承包土地收益权和承包土地经营权转让权,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处置的权利;(二)依法征用、占用承包土地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审查对方当事人的资格。出借土地的一方,应当审查其是否拥有相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是否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贷款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有关证明中载明的用地是否在四至五年的范围内。2贷款人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是否为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了土地使用的数量和期限,并经批准。(2) 为讨论和确定本合同的商务条款,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建设工期等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调查,落实借款人的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使用费金额、支付方式等各项事宜借款人的临时用地。(3) 有资格签订临时用地合同的当事人就临时用地的各项条件达成协议后,应当签订临时征地付款协议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1、合同双方的名称和住所2、临时用地的数量和地点3、临时用地的用途4、临时用地的期限5、土地使用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归还土地时的收回情况,审查其是否为项目建设单位,其用地是否已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用地数量和期限并经批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与律师联系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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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5: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