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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辽宁省大石桥市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辽宁省大石桥市共有四类土地:
    

第一类地区:港都管理区。补偿标准:地块价格:45000元/亩;建设用地:45000元/亩;未利用地:36000元/亩。
    

第二类区域范围:金桥管理区。补偿标准:地块价格:4万元/亩;建设用地:4万元/亩;未利用地:3.2万元/亩。
    

三类片区范围:南楼经济开发区、青花管理区、永安镇、博罗铺镇、官屯镇、胡庄镇、高坎镇、歧口镇、水源镇、沟堰镇、石佛镇。补偿标准:地块价格:35000元/亩;建设用地:35000元/亩;未利用地:28000元/亩。
    

四类区域:塘池镇、周家镇、黄土岭镇和建义镇。补偿标准:地块价格3万元/亩;建设用地3万元/亩;未利用地2.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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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8: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