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河道整治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河道整治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河道整治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1) 征地审批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编制征地计划。 4。经市、县政府批准,逐级上报。征地计划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依法批准。(2) 征地实施程序(一)征地公告(一)发证机关:市、县政府。 (2)出让范围:被征地乡(镇)、村。(三)公告内容:征地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征地补偿期限等。 (四)公告后果:公告发布后发放、种植农作物或者抢建建筑物的,不纳入补偿范围。(1) 登记机关:征地通知书指定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登记期限:土地征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等。(五)不登记的后果:不在赔偿范围内。(1) 起草机关: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起草依据:土地登记资料、实地调查结果、核定的征地补偿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苗木补偿、附着物补偿等。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方案,并听取意见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五)批准: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市、县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备案)。(1) 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支付:自方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向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不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支付。 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河道整治时,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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