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抢建,找律师就能拿到赔偿 |
释义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违反规定执行的,不予赔偿。一般认为,确定征收范围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根据《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九条规定:“征地通知书发出后,种植的附着物和苗木不予补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被征收的土地上种植、建设的。”。此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通过种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苗木等方式取得的征地补偿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可以构成诈骗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在征地拆迁到来时,不要盲目抢建,这不仅违法,也达不到增加你想要的补偿的目的。但这里要注意的是,由于行政机关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严、不到位,一些房屋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建设。由于主客观原因,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处理。这样一来,这些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下来的无证房屋,可能会被有关部门销毁,这种房屋虽然属于无证房屋,但肯定是违法建筑。不能直接认定为违法建设,也不会给予拆迁补偿。因此,通过抢建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是不可行的。如果被拆迁人真的担心自己在拆迁过程中得不到合理补偿,不妨在拆迁之初就联系专业人士对不合理补偿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解答的所有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你也可以阅读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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