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的补偿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集体土地上宅基地的征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由国务院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也就是说,宅基地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也应以区域划分为依据。请参考当地法规。当地政府将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照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证居民生活不减少。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要参考的因素很多,比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补偿金额最好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这样就不会出现补偿纠纷。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补偿费和苗木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土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指土地单位因征地造成损害,向在被征地土地上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三。查封补偿费当地单位因被征用土地受到损害,向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的查封负责人支付的补偿费。4安置补助:土地单位对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给予的补偿。(2) 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各项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总额不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希望以上答案对您有所帮助!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就有好的秩序。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需要或需要其他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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