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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能不能不赔被砸的车
释义

近日,记者接到一些车主的反映:买车险容易,理赔却相当困难。理赔时,往往需要了解保险合同中的许多细节。对此,律师和市消委会人士表示,目前部分公司的车险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市民杨女士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中心投诉称,保险公司对被砸的汽车不予赔付。日前,她将一辆日本吉普车停在番禺某楼盘停车场保管。两天后,她发现汽车的挡风玻璃被砸碎了。之后,她与社区管理办公室协商。管理处表示,责任难以确定,要求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拿出了合同细节,并称:“如果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车辆损失应由第三方赔偿,被保险人应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付款,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或仲裁,“杨小姐的车损坏了,责任在停车场,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车主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市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杨小姐购买全险时,有权选择向保险公司理赔或向停车场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的这一规定限制了消费者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偿的权利,这是霸王条款。对此,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解释,保险公司之所以规定这一点,主要是为了防止车主和第三方骗保。
    

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最近在从化旅游,车子不小心被偷了。当时,他报警了。三天后回到城里,他向保险公司索赔。不料,保险公司称,公司规定,如果被保险人48小时内不报案,保险公司将无法理赔。李先生非常生气。
    

广州市广信律师事务所廖*Chao律师表示,在任何情况下,一般规定只要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和损失,保险人有权扣除赔偿金或赔偿金甚至拒绝赔偿或终止合同。本条款由保险公司自行失效,只要消费者事后能出示证据,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索赔义务。

对此,保险公司表示,现场调查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之一,而要求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挂失,是为了保险公司获得第一手理赔信息,尽快确定事故责任。
    

最近,市民陈小姐出了车祸,车的尾部被换了。修理厂决定不能修理。陈小姐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综合险,立即处理了索赔事宜。保险公司提出,按照规定,如果车修不好,就要打折赔偿,剩下的部分协商支付给被保险人陈小姐,并从16万元赔偿金中扣除。而且,保险公司对受损汽车的估价高达10万元,陈小姐只能得到6万元的赔偿。损坏车辆的处理应由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保险不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和陈小姐各自对损坏车辆享有部分权利,所以受损车辆如何处理应由双方协商决定,陈小姐有权提出不从赔偿金中扣除受损车辆的价款,而不是单靠保险公司说了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只依靠代理人的一面之词,对车险的具体细节知之甚少,这也是车险纠纷不断的原因。市民邱先生去年买了一辆车,向保险公司交了近2万元的保费。之后,他把合同搁置了。后来,当他声称自己的车被刮伤时,才意识到,虽然保险合同主页上写着,只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车主就可以用有效的证明来理赔,以下细则还规定了拒赔的具体情形,如“路边私家停车、田间停车、非专业停车场停车”等,对此,专家建议车主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如果他们不明白,问经纪人。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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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