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赔评估员的主要业务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评估员管理规定 截至1999年2月,韩国人身保险评估员人数已达2026人。截至一九九九年五月十日,共有73个保险公估师法人团体。保险评估员在损害保险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险法》明确规定,损害保险公司应当聘请理赔员对保险事故的损失和保险金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从事理赔的人员承担工作。 根据理赔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理赔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受损保险公司聘用的理赔员,称为聘用理赔员;另一类是未受损保险公司聘用的理赔员,称为聘用理赔员被称为独立损失理算师。 根据理赔员的业务范围,理赔员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从事火灾保险和特殊保险损失金额的评估;第二类评估员从事海上保险(包括船舶保险、装卸保险、航空保险和运输保险)的损失额评估;第三类评估员从事海上保险(包括船舶保险)的损失额评估,装卸保险、航空保险和运输保险);第三类评估员可分为两类:人身评估员和财产评估员。前者评估汽车事故当事人的人身损害和相关损害,后者评估车辆损害和汽车事故的其他方面。索赔评估员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1)确认损害事实;(2)判断保险条款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适用;(3)估计损害金额和保险金;(4)其他必要的有关事项索赔评估员。无论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当事人、被保险人和受害人之间是否有支付协议,理赔员在保险理赔后应当立即编制理赔报告,提交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定的保险公司。 理赔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接班合同内容,如接班日期、接班内容和委托人详细情况(必须注明电话号码和其他联系方式); (2)赔偿申请(包括变相追加资金明细表); (3)保险合同项目; (4)事故和损失调查内容; (5)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 韩国保险市场上有两种索赔评估员:个人索赔评估员和索赔评估员。个人债权评估师应当通过金融监督所所长规定的考试,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实践学习后,到金融监督所登记注册。保险公司应当在次年1月10日前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聘任和解聘理赔评估师的具体情况。保险公司聘用两名以上的理赔员时,应当明确说明业务。 为保障保险计算单位和理赔估算单位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要求保险计算单位、理赔单位将财产抵押在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参加保险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独立理赔人的赔偿应当遵循以下两个标准:一是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由理赔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二是保险承保人承担的赔偿(包括保险承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受害人和其他与保险事故有利害关系的人)适用理赔员的规定。制定或者变更第一项赔偿标准时,应当向监察长提出内容和时间的申请,第二项赔偿标准应当经监察长批准。 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理赔人不称职或者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停止或者终止业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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