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核实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
释义 |
劳动者: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经劳动部门核实吗?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我有权得到股份吗?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深圳市审批登记制度若干规定》(深发〔2001〕105号)的规定,劳动合同核销已于2001年11月1日取消。劳动合同由法宝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经劳动者签字后生效。无需到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合同核验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劳动合同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签订; (2)合同内容应当完整、明确,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3)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如试用期、违约金、培训费用的支付与补偿、保守商业秘密、限制竞争、跳槽、调整薪酬等。,员工应考虑(4)不要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以免侵害自己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他们中的一个。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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