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参加继承活动。这是合法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三是代位继承人是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虚构的血亲也可以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也可以代位继承。”第四,《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他们无权要求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与代位继承人相同的顺序,平等地分享遗产,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的一份遗产,不能按人头参与遗产的平等分配。你知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