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鉴定书出来后,对方申请复查是否影响收车 |
释义 |
另一方申请复核是否影响交通事故确认书发出后的取车 交通事故确认书发出后,一方申请复核事故责任确认书是否影响取车,没有规定。如果复审申请通过,一般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车辆? 1。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伪造、变造、使用机动车登记证、号牌、驾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怀疑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号牌、驾驶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按照国家规定投保; 4。公路客运车辆、货运机动车超载; 5。机动车涉嫌盗窃、抢劫; 6。怀疑达到报废标准的,组装或者损坏的; 7。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未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 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取证需要,可以依法扣留肇事车辆。 车辆扣留后24小时内移交交管部门,车辆所载货物不得扣留。 交警应当在扣留车辆后24小时内,将扣留的车辆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对经检查、检查的交通事故,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自发现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人、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的书面确认。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自检查、鉴定结果确认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交通事故书面确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书面申请后10日内,可以制作交通事故确认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根据被害人的情况和调查所得的事实,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有过错的,应当认定被害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有过错的,应当认定被害人不负责任。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确认书,确认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和调查掌握的事实,并分别交给当事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交通管理部门未作出决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交通事故确认书出炉后对方申请复查是否影响取车”问题的回答交通事故确认书出具后,一方申请对事故责任确认书进行复核,将影响车辆的收回。没有规定。如果复审申请通过,一般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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