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应承担公开传唤的申请费 |
释义 |
公示申请费由谁负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的,按件支付,每件支付100元。申请费和公告费由申请人支付。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时,无论公示催告程序是否终止,申请费和公告费均由申请人承担。公示催告程序的主要功能是使申请人在票据遗失后能够收回票据取得权。因此,公示催告程序为实现这一目的而支付的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时,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公告,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第二百二十二条没有声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付款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付款人追偿。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费用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下列费用:(一)查阅、鉴定、公告、翻译等费用(地方性国家公同除外)(三)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用和实际费用; 除非另一方核实或其家人也告诉法院另一方下落不明,否则必须宣布送达。服务费需由原告先行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公告的载体因媒体而异,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提供的公告价目表进行选择。 以上相关内容是对公示申请费由谁承担的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公示的人将承担申请费。毕竟,这与你在诉讼中的成败无关。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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