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是:(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承担法律责任;(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4)有合伙企业名称>(五)有营业场所和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名称及主要经营范围所在地: 2。合伙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6。执行合伙事务: 7。入院和退出: 8。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之间纠纷的解决。(五)出资的所有权证书;(六)营业地证书;(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8) 法律、行政法规定必须经批准设立合伙企业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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