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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权是否应摊销
释义

1、 商标权应该摊销吗?

商标权需要摊销,摊销成本较低,也可以作为分摊购买成本的一种会计方法。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未提出申请的,注销注册商标。每次续约有效期为10年。续展登记经批准后公告。
    

摊销期一般不超过10年。像折旧法一样,你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就金额而言,一般来说,摊销费用远小于折旧费用,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的固定资产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是一起披露的,没有区别。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其法律特征是商标权人可以在批准的商品上独占使用批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是相对的,只能在法律范围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限于注册商标和经批准的商品。”也就是说,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不能在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商标所有人不得擅自变更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未经许可,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商标权与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的干涉。其具体表现是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因此,商标专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使用权与禁止权的区别在于其效力范围不同。使用权与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关,禁止权与未经他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有关。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用权仅限于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和经批准的商品。也就是说,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有两个限制:一是限于商标局批准的商品,不能用于其他类似商品;二是限于商标局批准注册的文字和数字,不能使用类似的文字和数字超出批准范围。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不同。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也就是说,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一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二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类似商标;三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四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类似商标。(3)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是商标权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被许可人在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商标使用费后,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使用注册商标。从本质上讲,企业开展横向合作,发挥优势,扩大名牌产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积极意义。(4) 转让权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条件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商标权转让是商标权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原商标所有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双方应当签订合同,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生效。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小编对“商标权是否应当摊销”的回答律师网. 可以理解,商标权需要摊销,摊销成本较低,也可以作为分摊购买成本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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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