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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最新草案:婚姻家庭起草了这些新规(20条新亮点)
释义

《民法典》每部草案共分6个部分,1034条。

提交一审的民法典草案共有6个部分,每个部分的顺序是:财产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共1034条。具体来说,让我们来看看《婚姻家庭丛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亮点:亮点一:为了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疾病不再禁止结婚,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现行婚姻法,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的人被禁止结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障碍,即使当事人知情,也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亮点二:骗取婚姻登记宣告婚姻无效。旨在遏制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维护登记机关的权威。三是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登记手续成熟后,草案给予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双方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以弥补实践中的离婚冲突。亮点四: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为更好地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预防和制裁作用,促进婚姻关系的稳定,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基本条款,并将其他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案件纳入损害赔偿范围。第五个亮点是取消计划生育。
    

现行婚姻法和收养法对计划生育有规定,如“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鼓励晚婚晚育”,“收养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适应我国人口形势的新变化,草案不再规定计划生育的内容。重点六:界定“亲属”、“近亲”、“家庭成员”的概念;近亲:包括配偶、血亲、姻亲;近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
    

视为近亲属:同居的公婆、公婆、儿媳、女婿;
    

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突出七:“其他劳动报酬”和“投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扩大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草案增加了“其他劳动报酬”和“投资收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一)夫妻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的,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
    (二)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医疗的,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草案》增加了夫妻日常家庭事务代理权,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一对夫妻和另一方另有约定。夫妻之间对一方当事人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亮点十:亲子关系认定的诉讼解决。
    

亮点11:分居已成为离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后,一方又分居一年,又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亮点十二:离婚后,抚养子女的原则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对于离婚后抚养子女的问题,草案明确提出“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二周岁的子女,因抚养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判决。”。
    

亮点十三:祖父母有权在离婚后探望子女
    

关于离婚后探望子女的问题,草案增加了祖父母探望孙子孙女的规定,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探望子女的规定。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亮点十五】离婚赔偿救济不再局限于“财产分割制”下的离婚赔偿,草案扩大了适用范围,取消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的限制条件《婚姻关系法》明确规定“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费用由一方负担”,义务较多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亮点16: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以领养。《草案》放宽了“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条件,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个子女;有一个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现行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子收养妇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应当在40岁以上”。草案规定,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无配偶的男子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在40岁以上”。
    

亮点19:在两种情况下,配偶一方可以单方领养
    

根据现行的领养法,领养必须基于双方意愿的表达。草案新规定“配偶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单方收养。”
    

亮点20:收养八岁以上未成年人,须经收养人同意。
    

收养人和寄养人的收养应当基于自愿原则。八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必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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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