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的期限不能超过多少天 |
释义 |
工伤认定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结论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结论前,暂缓确定工伤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向所在协调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的。劳动保障部门一年以上不得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当员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一些员工可能会从事故发生方获得赔偿,而忽略他们应该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遗憾的是,一些职工对行使权力的期限认识不够,导致本应获得的权力丧失。 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在30日(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在30日至1年(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但工伤认定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的,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的法律程序。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的,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被事故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协调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 2。申请工伤鉴定时,应当提交工伤鉴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鉴定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时,往往会发现该案件没有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认可。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当事人对是否构成工伤有争议的,仲裁委员会不能作出工伤赔偿裁决,法院不能作出工伤赔偿裁决。在仲裁前程序中,应当中止审理这些案件,并通知当事人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诉讼中,以当事人未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认定是否构成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行使行政职权。 劳动者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核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对工伤待遇的项目和金额有重要影响。(1) 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职前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内的工伤预备或收尾工作中的意外伤害 3,工作时间内的暴力和工作场所中的意外伤害 4,职业病 5,因工负伤或者外出时发生事故情况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依照行政法规(2)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虽然没有明显的直接原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仍将工伤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因病猝死或者48小时内未经抢救的,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的。因战争和工作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到用人单位后复吸的,受伤。可见,在这个廉价劳动力社会,劳动者应该对自己的权利有更清晰的认识。比如,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更好地处理不合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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