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管辖权异议违反了级别管辖权,我们该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一级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管辖不提出异议,不应诉的,视为被起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县级法院、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有管辖权: (2)在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影响的案件。(3)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其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自行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本级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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