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阴阳合同”,为了方便交易,在买卖双方的价格拉锯战中,有中介公司建议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俗称“阴阳合同”):一份是用于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纳税申报和过户手续(合同中的交易价格低于真实价格);另一种是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本部门的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本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签订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买卖双方都愿意少交税。但是,阴阳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藏着相应的风险。如果出卖人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买受人,而买受人拒绝按照真实合同支付购房款,双方很容易发生纠纷。 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规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巨大损失,而且对国家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的,按照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原则上以后合同为准。如果一方确实有证据证明双方在后续合同中故意订立虚假价格,以逃避纳税、骗取贷款等,既然变更不是双方变更房价的真实意图,有违法目的,就不应认定,而仍应履行按原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判断时,除异议方承担举证责任外,还应根据合同签订前后的履行情况、约定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综合判断。 而且,当交易风险发生时,卖房人可能拿不到全部房价;虽然买房人少交了契税,但再次卖房时,要为此时的小便宜“买单”,还要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偷税达到犯罪程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必须考虑阴阳合同带来的高风险和高对价。 有关二手房的更多信息,您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寻求法律援助或拨打法律咨询网的24小时法律热线:4006012708。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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