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符合羁押条件的可以被羁押 |
释义 |
1、 如果你不符合拘留条件,你会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一期以上有期徒刑的,不妨碍其承担下列社会风险。应该逮捕的人有:(1)新犯罪的可能性。(二)确实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证言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检察官进行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逃跑。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后最长的侦查期限可达7个月。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其他严重犯罪行为的,侦查拘留期限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期满后,应当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不得超过两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个月。补充侦查结束后,重新提起公诉,重新计算审判期间。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20天,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经高等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因此,在进入法庭程序之前,最长的拘留期是10个半月。入庭后的最长羁押期限应按审判程序确定,简易程序为70天,普通程序为6个月。 我们可以理解,根据规定,当他们不符合羁押条件时,就不能被羁押。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期限。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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