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属对患者死因有怀疑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为您推荐】花垣县律师 天等县律师 滦南县律师 王益区律师 文峰区律师 惠东县律师 从江县律师 医疗事故中最严重的结果无非就是导致了患者人身死亡,这种情况下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该追责的仍旧要追责。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家属对患者死因存在怀疑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家属对患者死因有怀疑该怎么处理 如果患者家属认为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可先与院方沟通,如院方对自己的过错予以认可,双方可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如果院方不认可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患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选择专业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过错对患者死亡的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程度进行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 死者死因不明确或者死者亲属对死者死因有异议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具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就医疗事故争议,死者亲属可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也可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但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注意: 在调解或起诉时,患者或死者亲属应尽可能获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就诊和治疗资料。 具体包括: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留作证据使用。 二、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出现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此时需要先对患者死因进行确定,若家属对死因存在疑虑的话,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当然之后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也是需要根据死因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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