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的押金交多少 |
释义 | 【为您推荐】下关区律师 南关区律师 凌源市律师 蒲江律师 沈丘县律师 溧阳市律师 江宁区律师 我们在租房时,一般都会被出租方要求交纳一定的押金,然后,在租房合同到期后,出租方再返还押金。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租赁房屋的押金交多少才合适呢?相信很多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赁房屋的押金交多少才合适 租房押金的交纳如下: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租房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法律中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按照行业习惯,一般是以一个月或两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近年来,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了,而与之相关的租房现象也越来越多,这是导致租房纠纷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当您遇到租房纠纷自己解决不了时,不妨委托我们法律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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