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偷爬窗被发现受惊吓坠楼,房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案情简介】 近日凌晨1时许,六安市皖西中学附近某小区一户三楼人家的窗台上,突然冒出个人,男主人赵先生发现后,呵斥了一声:“搞什么东西!”接着,窗户上就没了人影。随后,赵先生和妻子听到楼下发出“扑通”一声响,便起身查看,发现楼下躺着个人,于是报警。接到报警后,该市特警一大队、小华山派出所和辖区刑警队很快出警。坠楼男子被送往医院,但终因伤重不治身亡。据警方介绍,坠楼男子本想入室行窃。 据初步了解,盗窃嫌疑人代某是六安市金安区人。 他可能是在坠楼的时候,摔伤了肾,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另据记者获悉,当天该市还发生了一起爬楼入室行窃被发现的案件。“不过好在没出事。”裕安公安分局一民警说,另一起盗窃事件发生在该市靠近火车站的和顺小区,当时盗窃嫌疑人在爬到一户人家窗户时,也被房主发现了,不过这个嫌疑人溜得快,安全下楼跑掉了。 目前,案件仍在继续调查中。 【法律解读】 住户无需担责 事件发生在凌晨,住户夫妇躺在床上,嫌疑人爬窗准备进入室内,盗窃的目的很明显。这个时候,住户喊了一声,并未直接接触嫌疑人,住户夫妇俩在主观上没想造成伤害。其次,哪怕是嫌疑人进入室内,住户与其发生推搡和接触,也属于正当防卫,因此住户对嫌疑人坠楼一事没有责任,嫌疑人应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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