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时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一、再婚时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再婚时离婚证丢失的处理: 可以先补办离婚证之后再结婚。 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再婚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再婚需要如下法定办理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登记、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材料齐全、双方已满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均无合法有效且尚在存续期间的婚姻关系等。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再婚子女有继承权吗 二婚的亲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子女属于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二婚继子女的继承权根据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确定,若双方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去世时,继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但继父母通过订立遗嘱确定继子女继承权利的,不需要双方存在扶养关系。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个人财产的一种处理,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使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继父母也可以通过遗嘱让继子女在其死后继承相应遗产。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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