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谁来偿 |
释义 | 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谁来偿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民法典》相冲突的《婚姻法》的条例会废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收益归个人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是有效的。但第十九条第三款还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第三人需要明知夫妻双方是分别财产制,才只能要求其中一方清偿债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简单介绍,我们了解到本案中,李某对张某松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除非王某能举证证明张某松明知其和李某之间的约定。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由专业律师帮助你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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