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债方不同意债务转让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原则上,只要通知到位了,即可,不必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1、法律依据:《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通知即有效: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从审判实践看,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两种通知的法律效果应同等。 因欠债方不同意债务转让而双方陷入到僵局的时候,如果债权人想要顺利的解决这个问题,最好是能够找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关于欠债方不同意债务转让应该要怎么做自己并不太清楚的时候,建议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上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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