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个人全部财产债务还能要吗 |
释义 | 剥夺个人全部财产债务还能要吗 在没收财产以前,对于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如果需要以没收的财产予以偿还的,经债权人申请,应当偿还。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在没收财产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为了保护正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知道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可以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经审查属实且属于正当债务的,应当予以偿还。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财产查封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财产查封以后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不应以没收的财产清偿。 2.必须是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如合法的买卖、借贷、租赁、承包等民事关系产生的债务,不正当或非法的债务,如因赌博、嫖娼所欠的债务不在此清偿之列。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就可裁定以没收的财产依法清偿。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 综上所述,当法院判决没收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后,对其相应的债务需要进行相应的甄别!一般是由债权人向法院进行申请偿还相应的债务。法律咨询网小编在此提醒广大朋友,在生活中一定要遵法守纪,不要触犯法律,以免到时候让自己身陷牢狱,不义之财也被没收。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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