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不还债向儿子要是否合法 |
释义 | 父亲不还债向儿子要合法吗?不合法。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3、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二)根据上诉法律规定,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的,但偿还债务仅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对外欠债,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的,老子的个人财产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老子抽逃公司注册资本等行为。 法律意义 债务人死亡,债务可以归于消灭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的消灭,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使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这样的法律事实主要有5种,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同时,债权人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此外,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也会导致债务的消灭,或者债务人死亡后遗产无人继承,债的转移是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如果不继承遗产,也就不存在还款义务。但通常诸如本案这样的纠纷关键在于,人死了,多少还留有一点遗产。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在我们生活中,孩子的出生都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所以说,当我们面对父亲恶意的借债时,我们也应该及时的进行阻止,不让父亲闯出更大的祸,以上内容是由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精心收集,期望能为您带来帮助,也希望您能前往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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