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会执行夫妻唯一的房子吗 |
释义 | 一、个人债务会执行夫妻唯一的房子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个人债务或者共同债务,人民法院都不能执行夫妻唯一的生活必需房屋,只能对房屋进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二、债权人应该怎么打债务官司 第一,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 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 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个人债务或者共同债务,人民法院都不能执行夫妻唯一的生活必需房屋,只能对房屋进行查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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