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多久失效 |
释义 | 一、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多久失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环保局对污染环境的违法人员或者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如果违反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后,处罚决定书是不会因时间而失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的规定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在符合以上撤销规定就可以实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环保局对污染环境的违法人员或者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如果违反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后,处罚决定书是不会因时间而失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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