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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实施有什么区别
释义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执行的限制非常严格,规定只有法律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但《行政强制法》也给这个严格的规定开了一个小小的“窗口”,即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这意味着,行政机关采用代履行方法强制执行,无须法律再行设定赋权,行政机关已经获得了一般的代履行强制执行权。这个规定无疑是有意义的;但这个规定在实施中必须明确和严格规范,否则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太大,容易形成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任意解释甚至是曲解解释。只有在法律责任、行政责任都落实和强化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才不会随意使用代履行。
    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也就是说,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自己发生效率。有了一部良好的法律,还需要有良好的实践和执行,才能够产生理想的效果。总之《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有助于解决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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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