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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庭长欠钱不还怎么办
释义
    法院庭长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院庭长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债务人,起诉债务人时要注意申请回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事由
    1、起诉。起诉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起诉撤诉、申请仲裁、支付令等也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请求。请求是指权利人直接要求义务人履行的意思表示。对于请求的事实,权利人负有举证证明的责任。
    3、承认。承认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权利存在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承认原则上应由义务人本人或其有权代理人向权利人本人或代理人作出,对第三人所作的愿意履行义务的表示,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承认的行使,可以是直接承认权利存在,愿意履行义务,也可以是能够证明义务人所负义务的行为。
    对于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根据《民法总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从约定还款最后一日的次日起计算,分批还款的分别计算。如果在还款日期满3年内,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即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主张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3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法院庭长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债务人,起诉债务人时要注意申请回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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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