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多少次可以判离 |
释义 | 起诉多少次可以判离 到法院起诉离婚,与起诉次数关系不大,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多少次判决离婚这个没有这种说法的,一般是按照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进行考虑,我在第一次就能够举证,对方的确存在着婚姻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话,就可以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