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医疗事故有四级,每一等级又有甲乙丙丁之分。那么,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在鉴定中,哪些可以被认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在鉴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后,有哪些赔偿标准呢?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HL(分贝); 8. 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1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12.胃缺损3/4; 13.肝缺损1/2伴较重功能障碍; 14.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较重功能障碍; 15.脾缺失; 16.胰缺损2/3造成内、外分泌腺功能障碍; 17.小肠缺损2/3,保留回盲部; 18.尿道狭窄,需定期行尿道扩张术; 19.直肠、肛门、结肠部分缺损,结肠造瘘; 20.肛门损伤致排便障碍; 21.一侧肾缺失或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 22.不能修复的尿道瘘; 23.膀胱大部分缺损; 24.双侧输卵管缺失; 25.阴道闭锁,丧失性功能; 26.不能修复的III度(三度)会阴裂伤; 27.四肢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8.单肢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9.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30.一手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1.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50%以上; 32.一手拇指缺失或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3.双下肢肌力III级(三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失禁; 34.下肢双膝以上缺失伴一侧腕上缺失或手功能部分丧失,能装配假肢; 35.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6.双足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7.双前足缺失; 3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赔偿标准: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50%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 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有关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以及赔偿的内容。可以看出: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很多,在实践中,是不能通过直接判断的,必须在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才能确定。 :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怎么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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