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在担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
释义 | 担保人在担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个人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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