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相信大多人是不了解的,它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一种。那么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的内容到底有什么?这是大家所关心的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的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 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其年龄、智力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所谓与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状况和智力发育情况能够为该未成年人完全理解的行为,如购买零食、文具等。所谓与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是指精神病人在其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实施某些其能够理解行为性质、辨认行为后果的行为。应当指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一些纯获法律上利益的行为,如接受遗赠、赠与等。《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可以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 所谓同意,即事先允许,由于同意的行为是一种辅助的法律行为,这样,法定代理人实施同意行为,必须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相对人明确作出意思表示。这种 意思表示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的或其他的形式。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而又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民事行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事先同意,独立实施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则要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是单方民事行为,如抛弃财产,则行为当然无效。 (2)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是双方民事行为,如与他人订立合同,则与其发生关系的相对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催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承认这些行为。 《合同法》第47条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上文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在阅读了过后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在法律咨询网向在线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我们会尽快的回复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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