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
释义 | 【为您推荐】连江县律师 武昌律师 常平镇律师 泰兴市律师 藁城市律师 金湾区律师 南湖区律师 在法律关系中,很多都是一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赡养与抚养想对应,欠债与债权相对应。而债权作为一种民法权利,债权人有权要求欠债人偿还债务。但是很多时候也会遇到欠债人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的情况,那么又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的形式中,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在这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二、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后,就可以从该财产支付你们的货款。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若是民间借贷关系,没有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债权中欠债人欠债不还无偿还能力的相关内容解答。另外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在债权关系发生后申报债权,因为法律中规定的债权期限为两年。发生债务矛盾时,可以咨询律师,帮助分析案情,以便及时掌握证据材料,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