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履行期限该怎么确定 |
释义 | 【为您推荐】涧西区律师 炎陵县律师 南漳县律师 同江市律师 甘洛县律师 湖滨区律师 吉利区律师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就履行合同。民间借贷当事人应知道债务履行期限该怎么确定,才能知道是不是提前履行。关于这个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债务履行期限该怎么确定 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原则确立。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债务人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履行而会使相对人失去的利益,称为期限利益。当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时,债务人可以抛弃期间利益而提前履行,但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抛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受领,例如无偿保管合同。当期限利益既属于债权人又属于债务人时,当事人一方抛弃期限利益的,应该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许可。抛弃的期限利益,利益人不得请求返还。对于侵害对方期限利益的,由侵害人负赔偿责任。 二、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期限,但债务人一方打算提前履行债务可以吗? 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对于前者,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领给付。对于第三种情况,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债权人于期限前受领,同时债权人也不得请求债务人在期限前履行。 也就是说,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履行期限对于偿还债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民间借贷双方应知道如何确定债务履行期限,最好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好相关事宜。另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应符合法定的条件,即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有时候债务人不顾后果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要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选择聘请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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