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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是什么
释义
    1、立案
    (1)投诉案件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
    (2)其他案件,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
    2、调查
    (1)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的程序、措施及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
    (2)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当事人逃匿,无法取得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致使调查无法进行的,中止案件的调查。待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恢复调查。自恢复调查之日起,调查期继续计算。
    3、处理
    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立案;
    (4)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应在立案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4、结案
    在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办理结案。
    在遇到有劳动纠纷的时候也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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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8: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