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电台里面播放别人的歌曲是否侵权 电台擅自播放歌手的歌曲是否构成侵权,我国《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则不构成侵权;若电视未经歌手同意,擅自播放歌手的歌曲则构成侵权。 二、曲子的版权费的收取方法 1、一首歌曲可以分为歌词和曲子,也就会有相应的词、曲作者。一首歌曲的词、曲版权分别属于词、曲作者。如果要对歌曲进行使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详见《著作权法》)的情况除外,都要向词、曲作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2、一般不需要联系版权局,直接联系作者就行。如果是想创作歌曲,来获取版权,进一步获取利益的,可以向中国版权局申请版权。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搜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在电台里面播放别人的歌曲时要注意是否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欲知更多详情内容,欢迎阅读法律咨询网其他相关阅读或者直接咨询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为您带来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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