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可以管辖异议申请吗 刑事诉讼中没有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管辖权有争议,也是法院之间的问题。被告人是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刑事诉讼,一般是没有管辖异议的规定的,如果有管辖权争议也是法院之间的问题,如果是被告的话没有权利就管辖异议,如果法院发现管辖权发生了异议可以移交给其他法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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