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公司债券条款都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兴山区律师 莱山区律师 石河子市律师 金牛区律师 旬阳县律师 岳阳县律师 宝山区律师 我国是法制化的国家,公民的行为必须遵从相应的规章制度才可,就算是参与投资理财也是如此。就以投资公司债券来说,投资者投资公司债券虽然是主观意志行为,但是其投资行为必须遵从公司法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才可。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其法律条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章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叁)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凈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传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传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叁)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传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第一百五十九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一条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併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併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传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第一百六十叁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髮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不论是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还是发行者,都必须遵守公司法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否则想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小编要提醒的是,虽然公司债券的收益不低,但是其风险系数也不小,投资公司债券时最好能对投资产品有所了解,规避投资的风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