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异议行政复议具体该怎么弄 |
释义 | 商标异议行政复议具体该怎么弄 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条件是: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天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处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裁决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复议申请书不完备的,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关商标事项主要是:其一,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其二,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不服的。其三,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分别作出以下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权限和程序的,决定予以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补正。 3、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超越或滥用职权以及明显不当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其内容包括: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复议结论;?不取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或是终局复议决定时当事人履行的期限;?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复议决定书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 一般来说,在现实里为了防止出现行政错误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这最大程度的保证了行政复议的公平性,但对于第一次进行行政复议的人建议还是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帮忙,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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