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二手房转让居间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二手房交易中居间委托协议或居间委托合同中通常会有的霸王条款如下: 1、为确保房屋买卖成交,买方需在签订合同前交付承购意向金。 2、如买方反悔,未于约定日期至房产方签订买卖合同,致无法完成买卖事宜,买方将诚意金支付给中介,作为违约赔偿。 3、委托成功,买卖双方均按房屋成交价的1.5%比例支付佣金给中介方。 4、买房支付房屋承购意向金1万元,并同意以约定的房价、付款方式,在中介机构通知成交后当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5、卖方收到定金后,借故中止售房将加倍赔偿定金,中介方有权分享其中1/2的违约金;买方未能如期签订售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卖方的定金不予退还,由卖方与中介平均分享。 订立二手房转让居间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写明转让居间房地产的详细坐落情况。 2.在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等方面要有详细规定。对居间方未完成居间合同委托事项的,怎样退还佣金要有明确说明。 3.明确三方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 4.须认真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和受托人的营业执照,并留存证件复印件; 5.房产地址、产权证号、建筑面积、土地性质等,须按房产证上的信息准确填写,并留存房产证复印件; 6.了解该房屋其他相关情况:是否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 7.在和中介公司确认委托事项时,最好还要细化代办的时间和违约、赔付条款。 8.所开收据必须用中介公司的专用收据; 9.合同生效时间: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10买卖双方签字按指印必须确保是当事人签字,指印要清晰可辨,字迹要求清晰。 11.为使合同顺利履行,建议合同内容不要随意涂改,若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签字按指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