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申请人xx,男,汉族,农民,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住前xxxxxxx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农民,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住前xxxxxxxxxxxx,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xxx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及护理依赖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已经前郭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20xx年xx月,被申请人委托的xxxx鉴定所对其伤残等做出xxxxx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被申请人xxx伤残评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现申请人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 一、该鉴定意见不符合本案事实和鉴定评定的相关规定。 鉴定机构认定被申请人为一级伤残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t18667-2002)4.1.1d)项的规定,但事实上被申请人不仅上肢活动灵活,借助轮椅可以自由活动,而且自己还可以尝试着翻身,这完全不符合d)所述的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根据被申请人的自身身体状况、伤情和恢复程度,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的规定,被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完全不符合上述一级伤残的描述,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伤残等级不构成一级伤残。 二、该鉴定意见鉴定的护理依赖程度及护理期限有悖于事实,存在错误。 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结论的依据为《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的相关规定,根据被申请人自身身体状况、伤情、及恢复程度,被申请人上肢活动灵活,能坐轮椅出门在自己房屋周围活动等等情况表明被申请人具有基本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护理依赖不仅与事实严重不符,而且也不符合《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x年x月x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自己伤残就可以申请做伤残的鉴定;但对于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重新的鉴定,但一定就要写一份申请鉴定的申请书;同时还要确保里面所写的条款合理合法,而且理由符合法律的条件,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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