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累犯是否有被判三个月刑期 累犯所判刑罚是增加基准刑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四十,基准刑就是指不考虑被告人从轻、从重、减轻等情节,案件应该判什么刑罚,然后在由此考虑他情节,确定宣告刑,但累犯增加的刑罚不得超过法定最高,累犯的构成要件要求,前后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而有期徒刑在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所以理论上累犯是不可能被判三个月刑期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谓从重处罚,就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比如,刑法规定某一罪行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累犯就不可能处3年,而可能出10年(仅是举例,因为量刑要参考各种情节)。 我们可以看到,对于累犯而言是不可以判处三个月徒刑的,因为这不符合有期徒刑的要求,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当事人请及时咨询律师帮忙解决,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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