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官司律师费用多少 |
释义 | 目前在国内对于律师的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具体的收费标准这得咨询你所在地律师,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律师收费标准不一,即使是同一地,对于不同水平的律师他们的收费标准也有不同。 一、先收费模式 先收费模式也即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时,与当事人约定赔偿具体数额,并由当事人在律师代理行为实施前支付。例如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公布的律师业务常见收费标准:先收费案件为每件5000--30000元不等,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代理费则不低于20000元。 后收费模式为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践行,十余年来的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经验,50余人的交通事故资深律师团队保证了事故赔偿的效力与稳定。 先收费模式的弊端在于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已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律师费的先行支付对于很多受害人都有困难,而且对于律师等服务性行业的来说,先收费很难保证律师的代理效率。 二、后收费模式 后收费模式指律师与受害人约定先行代理事故赔偿事宜,待案件判决书或是赔偿款到达后,律师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是数额收取代理费用,案件如若不能成功处理,则不收取费用。后收费模式得到了绝大多数的受害人的好评,一是减轻了事故受害人的经济负担,二来也让事故受害人无后顾之忧,因为律师费的有无以及高低与案件的成功与否紧密相关,律师必定会全力以赴。 交通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在发生交通官司要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但不知道收费情况,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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