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4)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15)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6)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7)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18)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19)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0)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相关知识:交通事故全责如何索赔
    1、当事人自行和解。包括当事人放弃赔偿请求,这种情况往往是损害后果较轻的。
    2、书面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受害人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书后,可以结合自己的损失情况,10天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以治疗结合或者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事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责任人赔偿损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后未作调解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应当在一年内提起。
    因此,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对于负全责的情况本文有详细的介绍,驾驶员朋友需要有所了解。对于相关的索赔问题,可以和解或者调解以及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