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时无法联系到的继承人需要保留份额吗 |
释义 |
遗产继承时无法联系到的继承人需要保留份额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继承人联系不到的: 1,在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理行共有遗产(未分割的)的处份,必须有其他继承人的书面放弃声明; 2,继承人联系不到,如果达到法定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宣告失踪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3,继承人被宣告失踪的应保留其遗产继承份额(由其配偶或者子女等人代管;无上述人员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人); 4,具体可咨询律师或者要求法院宣告失踪时一并咨询。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这个任意处分,不仅包括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而不依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也包括可以自由确定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而不必按法定继承份额的规定。 应注意的是《继承法》对遗嘱继承也做了必要的限制规定,如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为了保护继承人中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以免他们的生活陷于困境,以致既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也无形中加重了社会的负担。 遗产继承时继承人失踪或是不到场,都不会影响到它继承的份额跟继承的资格,其继承的金额也不会给其他的继承者。遗产继承时无法联系到的继承人这份遗产之后会被怎么样处理,想要详细了解的你可以在线与法律咨询网律师一对一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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